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