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辽宁 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 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是指公司发放的酬金,包括但不限于年薪、奖金及 其他福利待遇。适用本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 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