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对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此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1 经核查,《一汽财务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