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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 流")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 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物流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1,43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海航科技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602,00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后,大 新华物流所持股份剩余被司法冻结数量为0股,剩余被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海航科技集团所持股份剩余被司法冻结数量为0股, 剩余被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3-043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 | | | | 本 次 解 冻 前 | 本 次 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