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宜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本激励计划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厦门国贸董独字[2023]19 号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十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 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