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 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 定,该部分募投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不存在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变更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李啓玲 罗守生 2023 年 8 月 11 日 吴培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