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中国海防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赵登平 _________________ 1、《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 2024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 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我们认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拓展公司 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金融服务协议》主 要条款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