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第二轮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28 号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的第二轮问询函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中航重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及前次问询回复,1)"技术研究院建设 项目"将从事钛合金废料熔炼业务,属于向上游业务的延伸, 1 2 内容,不用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的,以楷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 异对照表;请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 查把关,并在发行人回复之后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 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 确"的总体意见。 ─────────────── 属于公司新业务、新技术;2)"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用 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务用地两个部分。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钛合金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