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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AVICHMAVICHM(SH:600765)2023-12-22 10:3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E : 3 P LAW OFFICE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5-434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