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8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 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七条 如公司在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应约 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 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审计委员会应通知被改聘的 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并由其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 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 完成本年度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