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2023年8月修订)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上交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 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委托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