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汉商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 上市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9号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 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武汉客厅项目经营性资产"存在抵押情况, 正安实业股权存在质押情况,相关抵押、质押情况拟在本次交易交割前,或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的更早时间解除,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标的资产 除上述抵押、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 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