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汉商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卓尔国际商业管理武汉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正安资产(开曼群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正安 实业(武汉)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卓尔城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武汉客厅项目经营性资产"(包含 234 项不动产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事宜,在认真审阅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相关协议及相关议案等文件后, 本人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