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 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 则: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册的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 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 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 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 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 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 议案,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