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 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 在册的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 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 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 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 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 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 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 投票议案,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在投票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 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以及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