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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FJCFJC(SH:600802)2023-12-26 11:0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策的质量,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组成。 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执行与实施;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