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福建水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阳、钱晓岚、林传坤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未发现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要求,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肖阳、钱晓岚、林传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