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好买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气")提供借 款是为了满足好买气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业 务正常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 助对象好买气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且公司能够对被资助对象好买气实 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唐稼松、张余、初源盛、王春梅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