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ENN-NGENN-NG(SH:600803)2023-12-08 09:28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14 页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不少于《公司章程》 规定的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 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