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ENN-NGENN-NG(SH:600803)2023-12-08 09:26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对公司(包括 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同)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事项的客观性、公允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对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增强董事会在业务决策过程中 的公正性、科学性及合理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委员组成,各委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