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提名、产 生与考核程序,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人员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和两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