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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SYPSYP(SH:600819)2023-12-04 09:25

十届十八次届董事会会议文件 1.6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 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董事,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外,在薪酬和考核 部分中是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在提名部分及其他方面是 指公司全体董事。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