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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SYPSYP(SH:600819)2024-01-31 08:01

耀皮玻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经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耀皮 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