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翊樑)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 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钱翊樑) 本人作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决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继续 连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于 1956 年 1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