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申通地铁:申通地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