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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地铁:申通地铁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说明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 付现金方式向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50%股权,以及向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 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 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 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 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目前 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除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 售、置换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