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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地铁:申通地铁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 付现金方式向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50%股权,以及向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9号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 公司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9号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之相关问题,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地铁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以及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地铁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 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