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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3】3403 号 关于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 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1.关于交易标的的并表。预案显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软件")分别持有上 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电科")50%股权,股权 比例相同;上市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保公司")将分别持有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 铁物业")51%、49%股权,股权比例相近。请公司结合地铁电科、 地铁物业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席位安排、经营决策具体安排及 重大事项表决安排等,说明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否对交易标的实施控 制、能否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及相应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2.关于独立性。预案显示,地铁电科主营轨道交通车辆及相关 系统部件的维护、维修,地铁物业主营列车等保洁、车站服务设施 综合管理。请公司补充披露:(1)地铁电科、地铁物业报告期内是 否存在关联销售,若存在,请披露报告期内金额、占比、定价模式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