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要求,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