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欣股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HX GROUPHX GROUP(SH:600851)2024-04-19 08:28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从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