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王德军 (以下无正文) 刘志伟 (此页无正文,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 字 页) 2023年9月28日 波 T 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