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龙建股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2021 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 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 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公司在中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息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为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规定要 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 向投资者披露;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公司的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