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公司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回 1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妙可蓝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