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妙可蓝多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3 独立董事: 韦波 独立董事: 江华 独立董事: 武楠 2023 年,月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 韦波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