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 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要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 机会、提供便利。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