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地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及核查,现就公司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路明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路明先生 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综上,我们同意 公司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王素玲 李姚矿 朱 超 朱 超 2023 年 9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