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认真审核,现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