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签名: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 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次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 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