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 37.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作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 37.5%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淮矿股份收购淮北矿业集团持有的青东煤业 37.5%股权,有助于公司 进一步聚焦煤炭主业,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做强做大煤炭主业的发展战略;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交易标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审计 和评估,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 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