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赤峰黄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 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在境 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