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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50,000万元,用 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一次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 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李耀忠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目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