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开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此页无正文,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 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 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 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 公司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 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全面、充分、客观的评估,财务公司 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有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公司与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