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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修订稿)》
KECKEC(SH:600997)2023-10-30 07:58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捐赠事项的管理,根据《公司章程》、《关于 调整监管企业对外捐赠事项管理方式的通知》(冀国资字〔2022〕206 号)等制度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 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 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对外捐赠管理。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对外捐赠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各单位应将对外捐赠支出 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年度捐赠预算支出额。各单位对外捐赠 预算支出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同意(未设立董事会的由相关决策机 构批准,下同)。超出预算的捐赠事项履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 各单位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对外捐赠项目预算报告,针对全年对 外捐赠预算项目内容、款项拨付方式及支出规模、进度安排等作出详 细说明,并对上年度捐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外捐赠预算专项 报告于 1 月 7 日前报送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汇总后编制公司对外捐赠 预算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