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开滦股份:《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KECKEC(SH:600997)2023-10-30 07:5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 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 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另设副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