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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KECKEC(SH:600997)2023-12-27 09:31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90 号 关于对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开滦股份,A 股证券代码:600997; -2- 监管要求》第三条、第五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了公司 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第 4.5.1 条、第 4.5.2 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4.1.1 条、第 4.3.1 条等 有关规定。 ──────────────────────── 张嘉颖,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 总监。 根据《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 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