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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开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审查意见
KECKEC(SH:600997)2024-02-29 09:31

九日 - C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滦能源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总会计师候选人张嘉颖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 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vV 我们认为张嘉颖符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具 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嘉颖为公司总会计师,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