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开滦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卞立国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军、 梁希峰、王永瑞、孙汉玉、侯占友、杜轶、王发良和闫国庆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乔晓纯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张嘉颖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滦能源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聘任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 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就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