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部分审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就提交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 议的部分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次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 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符合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