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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27日)
TSPGCTSPGC(SH:601000)2023-10-27 08:2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 人数为 5 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