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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27日)
TSPGCTSPGC(SH:601000)2023-10-27 08:2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 ...